2025/10/16
近日,发改委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,正式印发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指南(2025 年版)》。指南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、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等 8 大领域,聚焦 23 个专项,为各地争取上级资金提供明确方向。其中,与城镇建设、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 3 个专项要点如下,供相关单位参考。
一、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专项:聚焦更新改造与安全提升
1. 政策依据
《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
2. 重点支持范围
燃气、供热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:涵盖居民共有立管、庭院管道,户内橡胶软管更换、安全装置加装,市政及企业所属管道、厂站,以及智能监测预警设备安装。
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:包括雨污水管网修复、易涝点整治,泵站增设与改造,排涝通道建设,以及智慧感知终端布设。
供水管网优化:支持老旧管网更新、分区计量改造、压力调控、泵站升级及智能化改造。
3. 申报条件
项目需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《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》。
二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专项:完善居住与公共服务
1. 政策依据
《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(发改投资规〔2022〕910 号)
2. 支持对象与内容
(1)支持对象
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以上大城市及具备条件城市的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;
超大特大城市及具备条件城市的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;
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设施;
集中片区公租房、城镇老旧小区、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等。
(2)配套设施范围
小区内:燃气、给排水、供热、道路、供电、通信、绿化、照明、消防、安防等基础设施,以及养老、托幼、助餐、停车、充电桩等公共服务设施。
小区外: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燃气、给排水、供热、道路、公交、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。
3. 申报条件
项目需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各省(区、市)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。
4. 支持比例
城镇老旧小区、棚户区改造、公租房项目:按 “区别对待、分类指导” 原则确定补助标准,最高不超过核定建安投资。
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政府投资项目:补助不高于总投资(不含征地拆迁)的 30%。
企业投资项目或仅含配套基础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:补助不高于配套设施投资(不含征地拆迁)的 50%。
三、污染治理专项:强化生态环境与资源利用
1. 政策依据
《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(发改环资规〔2024〕337 号)
2. 核心支持方向
城镇环境基础设施:生活垃圾分类收运、焚烧处理及提标改造,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,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。
行业清洁生产:电镀、皮革、钢铁、水泥等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。
重点环境治理: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治理、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、新污染物治理,以及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。
水污染治理与节水: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管网新建改造、污泥处理、污水资源化利用,重点行业节水改造,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。
3. 支持比例
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及节水改造项目: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 15%。
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: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 20%。
其他项目: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 60%,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1 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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